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高职) 理工类 双高计划 公办 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C档)

湖北省武汉市

招生专业

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单独招生章程

2023-03-20 11:42:46 | 来源:人人学历网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鄂教职成函〔2023〕1号)要求,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决定组织实施2023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为确保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好考试招生工作秩序,严格多样化人才选拔标准,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  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2752

第五条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455号;邮政编码430079。

学校设卓刀泉校区、藏龙岛校区;卓刀泉校区地址为学校注册地址,藏龙岛校区地址为: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中洲大道100号。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办学地点在卓刀泉校区;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办学地点在藏龙岛校区。

第六条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七条  招生层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

第八条  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学校主要领导为组长,学校纪委书记和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职能部门和有招生专业的二级学院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学校单招工作,研究招生政策,确定招生专业和计划,拟定实施方案,决定单招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  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是组织和实施高职招生工作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高职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2023年学校设置高职单独招生专业2个,总计划100人,具体分专业计划等情况详见下表。(注:招生对象为退役士兵)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计划

招生对象

1

新能源汽车技术

50

退役士兵

2

轮机工程技术

50

退役士兵

学校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批准的总计划,不超计划录取,学校可根据报考人数,对分专业计划在省教育厅批准的总计划内进行调整。


第四章 报名条件与方式

第十二条  报名条件及志愿填报工作执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鄂教职成函〔2023〕1号)有关要求。

第十三条  3月31日,所有志愿填报我校并通过审核的考生到我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领取准考证。已经取得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交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审核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