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宁波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总成绩(满分200分)=浙江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成绩(180分)+特长认定成绩(20分)。其中工艺美术类、音乐类、学前教育类使用完整的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80分;其余类别使用职业技能操作考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80分,若考生具有两次有效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的,则就高使用。
2020-08-13 10:02:42 | 来源:人人学历网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及《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精神,结合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及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办学类型:公办高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代码:10863。
学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国家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全国创新创业示范高校,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浙江省重点建设高职院校,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建设院校,浙江省四年制高职试点学校。
学校地处宁波港口经济圈战略核心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相邻货物吞吐量世界第一的宁波舟山港。现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万余人,年各类非学历培训2万余人次。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
第三条 面向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计划320名,其中面向普高招生计划150名,面向单独考试招生计划170名,学制三年。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序号 |
专业 |
普高招生 |
单独考试招生 |
学费 (元/年) |
|
计划 |
计划 |
限报科类 |
|||
1 |
旅游管理(中加合作) |
10 |
15000 |
||
2 |
旅游管理 |
20 |
20 |
旅游服务类 |
6000 |
3 |
应用化工技术 |
60 |
6600 |
||
4 |
环境监测与控制技术 |
20 |
6600 |
||
5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20 |
机械类 |
7500 |
|
6 |
建筑工程技术 |
40 |
25 |
建筑类 |
6600 |
7 |
艺术设计 |
10 |
工艺美术类 |
9000 |
|
8 |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
10 |
计算机类 |
6600 |
|
10 |
工艺美术类 |
||||
9 |
钢琴调律 |
10 |
音乐类 |
9000 |
|
15 |
学前教育类 |
||||
10 |
模具设计与制造 (就读于阳明学院(余姚)) |
50 |
机械类 |
6600 |
|
总计划 |
150 |
170 |
第四章 报名条件与办法
第四条 报名条件:
1、符合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单独考试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办理当年报名手续的高中毕业生。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记录。
3、普高招生考生:所有学考科目等级不得为空且不低于D等。
4、部分专业报考特别要求:
序号 |
专 业 |
要 求 |
1 |
旅游管理 |
五官端正、身材匀称,面、颈、手部等日常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X形腿、O形腿,女生身高158cm及以上,男生身高170cm及以上。 |
2 |
旅游管理(中加合作) |
采用中英双语教学,外语学考等级C等及以上。 |
3 |
应用化工技术 |
无色盲色弱 |
4 |
环境监测与控制技术 |
无色盲色弱 |
5 |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
无色盲色弱 |
6 |
艺术设计 |
无色盲色弱 |
第五条 每位考生只能报考1个专业,报名提交后不得申请删除报名信息或者更改报名专业。
第六条 网上确认:今年因疫情等原因免收招生考试费。报名结束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提前招生系统完成网上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的视为放弃参加我校高职提前招生选拔资格。
第七条 特长生材料:有特长且符合我校招生章程规定赋分的考生,须在5月27日17:00前登录学校招生网高职提前招生系统,把相关奖状、证书原件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图片要求清晰,不得反转、扭曲,每个上传附件的文件不超过2M。因照片或图章不清晰无法准确辨认的,视为无效,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第八条 招生时间进程:
序号 |
内 容 |
时 间 安 排 |
1 |
网上报名 |
5月11日9:00-5月25日17:00 |
2 |
网上确认、特长生材料上传 |
5月26日9:00-5月27日17:00 |
3 |
特长生材料初审 |
5月28日-5月29日 |
4 |
特长生登录我校提前招生系统查看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特长生邮寄特长认定材料原件 |
5月30日-5月31日(以EMS快递寄出日期为准) |
5 |
特长生材料原件复审 |
6月5日-6月6日 |
6 |
特长生登录系统查询特长认定结果 |
6月8日 |
7 |
考生“拟录”、“备录”、“不录”结果查询 |
6月9日 |
8 |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平台录取确认 |
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