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
2020-06-07 14:49:49 | 来源:人人学历网
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关于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有关事项的通知》(浙教试院〔2012〕49号)和《浙江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方案》(浙教职成〔2012〕26号)等有关规定的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要
第二条 学校全称: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层次:普通专科(高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学校国标代码:12862。
第三条 学校创建于1958年,隶属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学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专业群A类)、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先后被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全国高职院校育人成效50强、全国首批数字校园示范校、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和定向培养士官试点院校、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教育部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全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四年制本科试点单位等,连续6年获得浙江省教育厅教学业绩考核A级,为建设行业和地方经济建设输送了各类人才6万余名,是建设行业人才培养的基地和摇篮。
第三章 免试报名条件及报名方式
第四条 技能优秀的中职毕业生免试保送按照以下进程安排开展工作:
一、报名条件
(1)具有浙江省2020年单考单招考试资格的考生,并已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2)执行国家教育部、国家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对于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考生,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3)获得教育部等国家部委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的本省籍应届中职毕业生。
二、报名方式
(一)申请与公示。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本人向所在中学申请(自行下载并填写附件1:浙江省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情况登记表)并经中学审核公示。
具体要求:须在中学校园显要位置张榜公示名单、所在班级、获奖项目、拟申报专业(每个考生最多可申请与比赛项目或所学专业相关或相近的专业三个,按照志愿先后顺序填写)等关键信息,申报专业可参考附件2技能大赛类别与免试专业对照表,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向我校招生就业处寄送加盖中学校章的学生情况材料。
(二)材料递交。通过快递或现场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登记表:经中学及当地招生办(考试院、考试中心)审核并盖章的《浙江省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登记表中学推荐意见和公示情况都需要填写);
2.获奖证书复印件两份(必须加盖中学公章);
3.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身份证正反面,A4纸,必须加盖中学公章);
4.考生中职阶段成绩单两份(必须加盖中学公章);
5.《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报名证》复印件两份(A4纸,必须加盖中学公章);
6.考试高考体检结论反馈单两份(必须加盖中学公章);
7.学生在校表现情况证明两份(必须加盖中学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