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第二师范学院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2025-04-30 08:08:50 | 来源:人人学历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5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统一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学函〔2025〕1号)有关政策及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专升本”免试招生除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5029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办学地址:

(一)南山校区:重庆市南岸区南山街道崇教路1号

(二)学府大道校区: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9号

第九条 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十条 学校概况: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是一所以教育学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以服务0~12岁儿童成长和教师教育协同创新为鲜明特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师范院校。学校肇始于1954年成立的重庆市中学教师业余进修学校,1973年更名为重庆市教师进修学院,1984年合并组建为重庆教育学院,2012年改建为重庆第二师范学院,2015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19年通过本科教育教学合格评估,2021年获批重庆市新增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学校事业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

第三章 招生对象、专业及计划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符合《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5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统一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学函〔2025〕1号)文件规定的普通毕业年级考生和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

第十二条 招生专业和计划安排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25年重庆市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的通知》(渝教计函〔2025〕3号),学校与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开展“专升本”联合培养项目。招生专业和计划详见下表:

招生本科专业

科类

考试生

原建档立卡

学费

(元/学年)

对应专科专业

就读地点

体育教育

普通文科类

2

1

4375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休闲体育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南山校区

艺体类

1

1

学前教育

普通文科类

12

1

3750

学前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早期教育

商务英语

英语类

8

1

6875

商务英语,应用英语

药物分析

普通理科类

2

1

5000

药品质量与安全,药学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府大道校区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类

14

1

5625

大数据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系统与维护,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人工智能技术服务,人工智能技术应用,软件技术,软件与信息服务,通信技术,现代通信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信息安全与管理,医疗设备应用技术,移动互联应用技术,移动商务,移动应用开发,云计算技术应用,云计算技术与应用,智能医疗装备技术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渝北校区

普通理科类

14

2

物联网

工程

计算机类

11

1

5625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嵌入式技术应用,通信技术,物联网工程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现代通信技术,现代移动通信技术,医疗设备应用技术,移动通信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智能产品开发,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智能互联网络技术,智能监控技术应用,智能交通技术,智能交通技术运用,智能医疗装备技术,智能终端技术与应用

普通理科类

19

2

第四章 报名、审查、考试、填报志愿及录取

第十三条 报名办法:按照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安排执行。

第十四条 资格审查: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5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统一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学函〔2025〕1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考试安排:按照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安排执行。

第十六条 成绩公布:考生可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www.cqksy.cn)查询。

第十七条 志愿填报:按照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安排执行。

第十八条 录取规则: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5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统一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学函〔2025〕1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公示备案:录取结束后,预录取结果经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无异议,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五章 入学、收费标准、资助政策与学历证书

第二十条 就读地点:各专业学生就读地点以录取通知书告知为准,录取到联合培养专业的学生就读地点为对应高职专科院校。

第二十一条 学生待遇:“专升本”学生不能转学转专业,日常管理、毕业待遇等与学校相同年级、专业学生相同。

第二十二条 入学安排: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发放学生录取名册后,学校依此填发录取通知书,并集中交送生源学校,由生源学校送达学生本人。学生需按相关要求报到入学,升入2023级对应本科专业学习。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学生入学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有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未能正常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并按时获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等情形的,一经发现和查实,即取消相应学生的入学资格;已入学并取得学籍的,取消其学籍,并依规依纪对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三条 收费标准:学费按照上级部门批复的我校收费标准执行;住宿费按照上级部门批复的就读地点所属院校收费标准执行。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退费由就读地点所属院校按照国家和本校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十四条 资助政策:学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实际就读学校申请办理。

第二十五条 学历学位: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且符合毕业条件,由重庆第二师范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专升本”学生学历证书上注明“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学历证书实际时间填写。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六条 重要声明:学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请直接向学校招生办公室进行咨询。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

(一)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第二师范学院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23-61361773

(二)招生服务

招生部门: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招生电话:023-61638299

学校网址:https://www.cque.edu.cn/

招生网址:http://zs.cque.edu.cn/GNISGM

第二十八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