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大学“专升本”招生章程
2022-11-16 14:26:34 | 来源:人人学历网
西华大学“专升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西华大学“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四川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结合西华大学“专升本”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信息
学校名称:西华大学,英文译名 XIHUA UNIVERSITY
国标代码:10623
办学地址
校 本 部: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红光大道9999号
彭州校区:四川省彭州市天彭镇南大街276号
人南校区: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37号
宜宾校区: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路三段1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学校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长:校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分管教学副校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成员:党政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保卫处及教务处部门负责人。
“专升本”领导小组集体决策,按照上级通知精神制定相应实施细则并公布。
(二)工作小组
组长:分管教学副校长
成员:党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保卫处及教务处相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
工作小组执行“专升本”领导小组决策,负责组织“专升本”所有工作实施。党政办公室负责总体协调工作;学校纪委、监察处负责全程监督和跟踪工作;宣传部负责相关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负责相关学生工作;保卫处负责安保工作;教务处负责组织考试和录取等相关工作。
第三章 “专升本”遴选对象、报名条件
第四条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文件规定,本次“专升本”遴选对象为我校和对口专科院校2020届普通类应届毕业专科学生(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为准)。
第五条 考试选拔的“专升本”学生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一)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二)学习成绩优良。未因成绩原因受过学籍处理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为准)。
(三)身心健康。
第六条 免试就读按照国家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函〔2020〕243号)等有关文件执行。
第七条 学生所在学校(校区)负责审核参考学生的报名资格,并将参考学生的报名汇总表、专科阶段必修理论课程成绩、符合奖励加分条件的有关证明的复印件按要求报西华大学教务处审 (证明原件由学生所在学校(校区)负责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并按要求将参加“专升本”考试报名费交西华大学计划财务处。
第四章 “专升本”招生计划及考试科目
第八条招生计划
第九条 考试科目
我校根据考生类别考试科目按照惯例如下表,且提前向考生公布。
第十条 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日期在6月30日前,提前向考生公布。
考试地点根据防疫情况及考试条件,设置在选送院校,原则上尽量安排在标准化考场或有视频监控的考场进行。
第五章 “专升本”录取工作
第十一条 免试推荐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预录取名单,按规定张榜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厅审批,经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在秋季开学时升入公示专业三年级学习。
第十二条 非免试学生,结合招生计划和报考学生考试成绩划定的录取资格线,确定各专业的录取分数线,原则上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专升本”拟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