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高职单招《旅游类》每日一练试题03月27日

2025-03-27 15:45:09 来源:人人学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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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高职单招《旅游类》每日一练试题03月27日,可以帮助我们积累知识点和做题经验,进而提升做题速度。通过高职单招每日一练的积累,助力我们更容易取得最后的成功。

判断题

1、秦始皇陵兵马俑,被誉为“世界第八奇迹”,1987年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

答 案:对

2、2023年3月,中办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指出,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分为5个步骤:提高认识、制定方案、开展调研、深化研究、解决问题。

答 案:错

解 析:2023年3月,中办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指出,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分为6个步骤:提高认识、制定方案、开展调研、深化研究、解决问题和督查回访。故本题说法错误。

单选题

1、甲将乙的赝品字画当作真品而购买。该买卖合同()。  

  • A:未成立
  • B:无效
  • C:效力待定
  • D:可撤销

答 案:D

解 析:本题是法条记忆与应用题,考核的知识点是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概念、特征。可撤销民事行为,是指行为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者其他法定原因,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的民事行为。可撤销民事行为具有以下特征:(1)可撤销民事行为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民事行为;(2)可撤销民事行为是否撤销取决于撤销权人的意思;(3)可撤销民事行为在未被撤销前是有效的。 本题中“甲将乙的赝品字画当作真品而购买”,该合同已经生效,排除了选项A;无效行为是指欠缺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不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民事法律行为,故排除选项B;效力待定的行为是指于行为成立时其是有效还是无效尚不能确定,还待其后第三人的意思表示才能确定其行为效力的行为。可撤销行为是指意思表示有瑕疵,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或者变更的行为。本题中,甲是把乙的赝品字画当作真品而购买的,对字画是否是真品存在重大的误解,因意思表示有瑕疵,依据我国法律规定,甲可以请求撤销其与乙的买卖,所以又排除了选项C。所以选项D是正确的。  

2、中国是世界农业起源的中心之一,那么中国传统农业的主要耕作方式是()  

  • A:耜耕
  • B:火耕
  • C:石器锄耕
  • D:铁犁牛耕

答 案:D

解 析:根据所学可知,中国传统农业的主要耕作方式是铁犁牛耕,D项正确;耕、火、石器锄耕是早期农业的耕作方式,排除 ABC 项。故选 D。

多选题

1、2023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意见》,就优化协作配合机制,强化协同保护力度提出各项措施,推动构建知识产权()工作格局。  

  • A:严保护
  • B:大保护
  • C:快保护
  • D:同保护

答 案:ABCD

解 析:2023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意见》,就优化协作配合机制,强化协同保护力度提出各项措施,推动构建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故本题答案为ABCD。

2、下列人物出自《水浒传》的是:(  )  

  • A:焦大
  • B:雷横
  • C:燕顺
  • D:宝珠

答 案:BC

解 析:焦大和宝珠是中国古典小说《红楼梦》中的人物。    

主观题

1、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战后,土耳其作为战败国,成为帝国主义列强宰割的对象。建立民族国家后,进行现代化改革成为土耳其国家的当务之急。土耳其人民在民族资产阶级代表人物凯末尔的领导下,为建立一体化的民族国家和现代政治制度,走上独立富强的道路,推行了一系列改革。
——摘编自吴于廑,齐世荣主编《世界史》
概述凯末尔改革的主要内容。

答 案:主要内容:①政治方面,废除苏丹·哈里发制度,确立国民议会的立法地位,制定共和国宪法和土耳其民法、刑法等,实行政教分离和军政分离。②经济方面,推行国有化政策,以赎买方式收回外国资本控制的企业;废除农村的封建义务;成立农业银行和信贷合作社,颁布了一系列发展工商业的法令。③文化教育方面,关闭宗教学校,建立起各级各类学校,传授现代知识;推行字母改革,坚持字母拉丁化,使土耳其成为中东地区识字率最高的国家之一。④社会生活方面,废除种种陈规陋习;变革旧的称谓;采用公元纪年;规定妇女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

2、胡某在商场购买了某电器公司生产的电热水器。该热水器因制造缺陷存在漏电现象;致胡某洗澡时被电击伤。胡某因此住院治疗,花去医药费5000余元。请回答:(1)电器公司是否应当对胡某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2)胡某是否可以请求商场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答 案:(1)应当。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2)可以。产品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论述题

1、试述物权的效力。  

答 案:(1)物权的排他效力。物权的排他效力是指在同一标的物之上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内容不相容的物权,亦即在同一标的物之上已存在的物权具有排除在该物上再成立与其内容相抵触的物权的效力。 (2)物权的优先效力。 ①物权相互问的优先效力。在同一个标的物之上同时存在两个以上不同内容或性质的物权时,先成立的物权具有优先于后成立的物权的效力。 ②物权优先于债权的效力。物权的客体和债权的给付物为同一标的物时,无论物权成立先后,其效力均优先于债权。 (3)物权的追及效力。物权的追及效力,是物权成立后,其标的物无论辗转归于何人之手,物权人均得追及物之所在而直接支配该物。 (4)物权的妨害排除效力。物权的妨害排除效力,是物权人于其物被侵害或者被侵害之时物权人得请求排除侵害或防止侵害,以恢复其物权的圆满状态的权利。  

2、论述物权法定原则。  

答 案:(1)概念:物权法定原则,是指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均须由法律加以明确规定,不允许当事人任意创设与法律不同的物权种类或协议改变物权的内容。 (2)意义:为了避免由于认识不一带来的混乱,由法律统一地明确规定物权的种类、内容,成为保障经济秩序、保证民事主体交易安全的基本要求。(3)物权法定原则的要求具体表现在:物权的种类法定,即不得创设我国法律未规定的新种类的物权;物权的内容法定,即不得创设与法律规定的内容不同的物权或变更物权的法定内容;物权效力法定,即当事人不得通过协议为物权设定不同于法律规定的效力。物权法定原则为强行性规定,非依《物权法》或其他法律规定的物权种类和内容而创设的“物权”,不被认可为物权,不具有物权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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